今年7月,在北京延慶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內,兩名自駕游女游客在猛獸區下車后,被老虎襲擊,造成1死1傷。之后,輿論無限發酵然而卻成一邊倒的狀態:游客不停相關勸告,不遵守相關規定,私自下車受到老虎攻擊,活該。然而,事情真是這樣的嗎?
相比于猛虎,高壓電傷人的事件則顯得更為頻繁。據不完全統計,全國每年有近8000人因觸電身亡,還有許多人因觸電而不同程度的受傷。面對事發地域如此之廣、死亡率如此之高的高壓傷人事件,過錯究竟該由誰來承擔?顯然,這也如同猛虎傷人一樣不能籠統的把它歸結于某一方的責任。
如果要論過錯,首當其沖是電力部門。它是否嚴于監管;是否在用電保護區內設置明顯警示標志,盡到警告、阻止義務;是否對于一些地方高壓線路與村民房屋距離不符合安全標準等情況,應及時采取安全措施,降低危險系數。如果沒有全部做到,那電力部門就是有過錯的。 其次,是相關電氣公司。公司在生產相關設備時是否嚴格按照要求,安全系數是否滿足要求,在進行工程安裝時,尤其是在變壓器,箱式變電站等安裝時是否充分考慮到安全因素。如果沒有,那也是有過錯的。
*后,便是當事人自己。比高壓電更可怕的,不是高壓電本身,而是一個人對規則的蔑視 。一般情況下,高壓設備周圍都有安全防護欄。即使沒有護欄,也會貼上高壓危險等字樣的警示標志,這些都是規則。如果大家對規則選擇視而不見,那么受傷的只能是自己。
生命誠可貴。要避免高壓電傷人事件的發生,需要多方共同發力。關鍵在自己,根本在設備,途徑在監管。只有在使用質量合格、安全防護性能高的的基礎電氣設備上,加強監管,提高人們的安全意識,才是*為穩妥的辦法。紫光電氣的設備,向來被顧客所稱贊。十年來,紫光電氣堅持用精細的做工,可靠地質量打動顧客,也正因為十年的堅持,紫光電氣一步步走向壯大。